昌吉职业技术学院2022年度部门、分院内部专项审计服务项目询价公告
一、采购项目编号: CZYCG-XJ-2023003
二、采购组织类型:部门集中采购
三、采购项目概况:
序号 |
标项名称 |
数量 |
预算(元) |
规格描述 |
1 |
昌吉职业技术学院2022年度部门、分院内部专项审计项目 |
1 |
54000 |
见询价文件 |
合计 |
54000 |
|
四、供应商资格要求: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合法运营企业;
2、提供有效的工商营业执照原件或公证书原件(经营范围包括本次采购内容);
3、提供近三年内完成的类似业绩(2020年1月1日至开标日期前,提供中标通知书或成交通知书及合同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
4、提供财政部门颁发的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资格证书原件;
5、供应商须提供在“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和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网站上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以及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网页打印件(网页打印件须自询价文件发布之日起至首次提交响应性文件截止时间止从上述网站中打印)并加盖公章;
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
五、询价文件发送时间、地址:
投标单位应在2023-05-23至2023-05-25将投标报名资料(供应商资格要求中的第2-5条资料的扫描件)以Word文档格式发送至虞晓旭QQ邮箱1505702015,并电话告知15899098932,标注清楚单位名称、被委托人姓名及电话,资格符合要求后发送询价文件,填写入校报备表。
六、报价文件提交截止时间:2023-05-26下午16:30
七、报价文件提交地址:昌吉职业技术学院新校区图书馆4号会议室(昌吉市高新区兴业大道8号)。
八、报价文件开标时间:2023-05-26下午16:30
九、开标地址:昌吉职业技术学院新校区图书馆四号会议室
十、其他事项:
本项目公告期限为3个工作日,投标商认为采购文件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自收到采购文件之日(发售截止日之后收到采购文件的,以发售截止日为准)或者采购文件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向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投诉。
十一、完成时间:合同签订之日起20个日历日内完成所有审计工作。
十二、付款方式:乙方出具正式审计报告并经甲方认可后于10日内一次性付清合同款项。
十三、联系方式:
1、采购组织部门名称:昌吉职业技术学院资产管理处
联系人:郑克强
联系电话:09942331451 手机13899634567
地址:昌吉高新技术开发区兴业大道8号
2、采购部门名称:昌吉职业技术学院纪检监察室
联系人:胡俊伟
联系电话:0994-2343950 手机:15026179088
3、监督部门名称:昌吉职业技术学院纪检监察室
联系人:胡俊伟 监督电话:0994-2343950 手机:15026179088
附:昌吉职业技术学院2022年度部门分院专项审计项目服务内容、标准及要求
序号 |
服务要求 |
详细技术服务要求及标准 |
1 |
项目团队 人员配备 |
1、项目团队:供应商投标提供的为委托方服务的《专业人员名单》不得随意变更,如有变更,需与委托方书面协商; 2、人员配备:至少有1名全国注册会计师,2人在近三年内承担过类似审计服务业务。 |
2 |
地点 |
在昌吉职业技术学院新校区实施现场审计(昌吉市高新技术开发区兴业大道8号) |
3 |
审计内容 |
一、昌吉职业技术学院2022年度6个部门专项审计(预算54000元) 1、行政科室4个: (1)财务管理规范情况。核查资金台账、资产台账,检查是否存在资金使用不规范,账目不符、账证不符、以及白条报账、职责不清等问题。是否存在无预算、超预算开支,新增预算支出是否通过学院层面会议研究决定。检查公务卡的使用情况及是否存在帐外“小金库”等违规情况。有无执行不力、隐瞒截留收入、挤占挪用专项资金、收支不真实、不合法和经济效益差的问题。核查绩效工资发放、劳务费发放的相关手续是否符合相关规定。核查公务接待、差旅费、行政会议和培训支出等公务支出和公款消费是否符合相关规定。 (2)固定资产管理使用情况。是否按规定定期进行全面的资产清查盘点,账、卡、物是否相符,对固定资产进行实地监盘,验证账面固定资产的存在性和完整性。 (3)内部控制制度的健全性和有效性以及风险管理情况。核查重要权力运行流程是否规范正确,是否梳理岗位权力清单,排查廉政风险点,制度是否健全,对于业务流程不科学、内容不全面等方面存在的风险点提出合理化建议。 (4)培训工作管理情况。核查培训工作管理制度是否完善,核查培训档案及相关资料是否完整,符合相关规定。分析并核算培训班成本、利润情况,是否完成促进学院经济效益的工作目标。 (5)有关负责人的任期、离任经济责任。 2、分院2个: (1)专项资金的筹措、拨付、管理和使用情况(包括各级各类奖助学金的发放管理等)。科研项目否按期完成科研任务,审批手续及相关资料是否符合学院科研管理办法规定。 (2)财务管理规范情况。核查资金台账、资产台账,检查是否存在资金使用不规范,账目不符、账证不符、以及白条报账、职责不清等问题;是否存在无预算、超预算开支,新增预算支出是否通过学院层面会议研究决定。检查公务卡的使用情况及是否存在帐外“小金库”等违规情况。 (3)固定资产管理使用情况。分院是否按规定定期进行全面的资产清查盘点,账、卡、物是否相符,对固定资产进行实地监盘,验证账面固定资产的存在性和完整性。 (4)耗材管理使用情况(包括购置、管理和使用情况)。核查耗材管理制度和耗材管理台账,耗材购置和领用的相关审批手续是否符合相关规定。 (5)培训管理情况。核查培训管理制度是否完善,核查培训档案及相关资料是否完整,符合相关规定。分析并核算培训班成本、利润情况,是否完成促进学院经济效益的工作目标。 (6)课时费管理情况。核查课时费管理规范情况,课时是否记录准确,是否存无实质教学任务套取课时费的问题。 (7)内部控制制度的健全性和有效性以及风险管理情况。核查重要权力运行流程是否规范正确,是否梳理岗位权力清单,排查廉政风险点,重大事项是否集体研究决策,制度是否健全,对于业务流程不科学、内容不全面等方面存在的风险点提出合理化建议。 (8)教学管理情况。实习生管理是否规范,校企合作企业确定、运行是否正常,学生档案、学籍档案管理是否正常, (9)有关负责人的任期、离任经济责任。 |
4 |
审计程序 |
接受委托后,供应商严格按照委托方的要求组织实施审计,主要包括: (1)向委托方提交详细“审计工作方案”和“需提供的资料清单”; (2)审计中发现问题需及时与委托方沟通; (3)填写《审计取证单》,向被审计单位和被审计人取证,并取得书面确认意见; (4)出具审计报告《征求意见书》, 向被审计单位和被审计人征求意见,并取得书面确认意见; (5)在合同约定的前提下,若遇审计任务发生变化,供应商应满足审计任务变化的要求; (6)在满足审计规定和委托方要求的前提下,按时保质保量完成审计工作。 |
5 |
审计成果 |
(1)供应商出具审计报告或审计调查报告,要求内容完整、格式规范,数字正确、认定事实清楚,定性和法规依据准确; (2)供应商按照委托方要求提供管理建议书或专项审计报告(含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绩效分析报告、数据分析报告等),要求同上。 |
6 |
报告签署 |
审计报告必须出具项目组注册会计师的签字并加盖公章。 |
7 |
审计档案 |
审计工作结束后,供应商按要求将有关审计资料(原件或复印件)交委托方备案(纸质或电子)。包括但不限于: (1)《审计取证单》及被审计单位、被审计人的回复意见; (2)审计报告类征求意见的回复意见; (3)审计中发现问题的支撑材料。针对每个问题分别进行整理,包括:凭证及全部附件等; (4)审计报告类审计成果; (5)其他重要的审计取证材料。 |
8 |
审计项目质量控制 |
1、审计机构应当根据审计项目的规模和性质,安排适当的人员和时间,对学校内部有关情况进行审前调查,并与审计处沟通审前调查情况。2、审计机构在实施审计前,应当编制审计实施方案,并报学院审核。3、审计过程中需要调整审计实施方案的,审计机构应当及时向学院审计处反映,并将调整后的审计实施方案报审计处审核。4、在审计项目实施过程中,审计机构应当定期向审计处汇报审计进度。5、审计机构在出具正式审计报告前,应当向审计处提交审计报告初稿。审计处负责对初稿进行复核并征求相关单位意见,与审计机构进行沟通。审计机构根据沟通结果对审计报告进行完善。6、审计机构在审计项目结束后,应当按照审计档案管理相关规定,将业务约定书、审计实施方案、审计取证单审计报告等审计档案汇总整理,并在出具审计报告后7天内提交给审计处。8、审计机构必须独立行使审计,不得与被审计单位擅自接触,如有发现,审计处有权要求调换人员,由此造成的全部责任由审计机构承担。9、出现以下情况,学院有权终止合同:审计程序不规范,审计报告严重失实,审计结论不准确,且拒绝进行重新审计或纠正;违反职业道德,弄虚作假、串通作弊、泄露被审计单位秘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