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昌吉职业技术学院贯彻《学院章程》工作报告
2016-04-11 13:25  


依法依规 准确定位 保障学院事业科学发展

  ----昌吉职业技术学院贯彻《学院章程》工作报告

院长  冯国凡

201649日)

 

章程建设是保证学院正常运行、进行自主管理、开展各项活动的基本依据。按照自治区教育厅对高校章程制定工作要求,学院高度重视,目前,学院《章程(草案)》已经初步拟定,并经学院教代会审议通过,即将报送教育厅核准,现就我院章程制定工作向各位作报告。

一、理清主线 明确目标

制定《章程》既是依法治校和民主管理的具体实践,也是学院在改革发展中依法治校、建立和完善现代职业教育体系,推动事业科学可持续发展的重要保证,引导学院健康、规范、科学发展,是我院《章程》制定的明确目标。

昌吉职业技术学院是2001年经自治区人民政府批准、国家教育部备案的一所以工科为主的全日制公办高等职业技术学院。2001年至2013年,学院先后将昌吉职工大学、昌吉机电技工学校、昌吉卫生学校等13所中、高职院校合并,组建成新的昌吉职业技术学院。数次合并后,学院师生规模不断扩大,现有教职工689人,学历教育在校生1.6万余人。

    整合带来了资源优化,综合实力增加等诸多好处,同时

也使学院面临解决办学规模快速增长、专业设置类别跨度加大、教育培训层次增加、管理服务对象结构复杂、运行机制体制亟待创新等问题与挑战。20149月,学院搬迁至昌吉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顺利完成搬迁后,学院抓紧时机以机制体制改革为切口进行了一系列改革。改革的关键不仅在于具体运作,还必须建立在科学规范的运作框架之内,这个框架,就是《章程》。学院合并的十几所院校中大部分都有各自《章程》,但都不适用于目前发展状况,按照办学规模扩大、办学层次增加、专业不断丰富等客观现实,重新梳理、科学制定“新”《章程》为现实亟需。

二、依法依规 科学制定

根据《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以及 201111月教育部发布《高等学校章程制定暂行办法》(31号令),为保障学院规范健康科学改革发展,学院结合整合办学的实际,在自治区教育厅发文前已于20144月安排起草工作。

学院以宪法、法律法规为依据,围绕人才培养、内部法人治理结构、完善学校自主管理及自我约束的体制机制等方面结合办学特色起草《章程》。内容不仅主要参照相关法律法规编写,同时也注意借鉴吸收兄弟院校经验,特别是参考教育部已先期核准的大学章程。

20145月,自治区教育厅印发《关于印发自治区高等学校章程制定工作推进方案的通知》,按照文件要求,于自治区文件下发后又对《章程》进一步完善。并结合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对制度建设的要求,我区高校现状及管理实际丰富《章程》内容,指导解决学院办学、管理中的重大问题,凸显办学特色和发展目标。

三、准确定位 彰显特色

昌吉职业技术学院是高等职业技术学院,在教育教学、内部机制体制、学生管理等方面与普通高校既有相同又有差异,学院《章程》既符合国家、自治区制定章程的总体要求,也要结合实际突出特色,具备科学性和可操作性,兼备“共性”与“特性”。共性方面,与其他高校并无异处,我就几点突出特性向各位领导及同仁做介绍。

(一)提高学生维护稳定自觉性

按照区、州教育系统工作要求,学院目前已经牢固树立“维护稳定首要任务”意识,但学院稳定工作随着少数民族学生比例的增加难度加大。学院目前每年为南疆四地州招收1000余名维吾尔族高中毕业生实施高等职业教育,截止2014年,维吾尔族等少数民族在校生达到3500余人,同时,根据上级工作的安排,学院少数民族在校生必须达到在校生人数的30%,民族生比例还会提高,这样必然增加维稳压力。目前,学院已经采取措施强力维稳,例如自今年3月份开始的加强安保力量,将原宿管处整合并入保卫处,保卫处在分院下设保卫科,保卫人员履行安保和宿管的双重职责,实现安全保卫一条线,重点人群、重点时段、重点部位全覆盖。还有三级联动值班制度的落实,也使维稳工作更加牢固。   

但维稳是一项全员性工作,任何制度都是为了学生与校园的安全,因此提高学生维稳自觉性对于全院稳定也极其重要,而学生就学有周期性的特点,提高学生自觉性必将是一项长期性的工程。学院结合落实“高校二十一条”实施方案,在《章程》第六章学生管理内容中学生义务部分突出明确了学生除履行宪法、法律、法规及规章规定的义务外,还应履行的一项义务是“坚决抵御和防范宗教向校园渗透,严格遵守“两个不得,六个严禁”各项要求,将学生自觉维稳提升至章程高度,这也体现了校园安全稳定工作的地位。

(二)注重办学层次设计科学性

高等职业教育既不同于普通高等教育,也不同于中等职业教育。职业教育具有技术性、实用性,其主要目标是培养生产、管理、服务等社会各行业第一线的高技能专门人才。高等职业教育与中等职业教育虽然都具有实用型、技能型等特点,但二者又具有层次的区别。高等职业教育培养的学生首先是生产第一线的劳动者,同时又可以是生产第一线最基层的管理者,因此,提升高职教育比例才更有利于学院事业发展与学生就业。

我院现有在校生16122人,其中全日制学历教育在校生14723人,高职在校生7301人,中职在校生7422人,中高职比例近1:1,根据目前职业教育发展趋势以及区域经济发展对学院培养人才的要求,中职生占全日制学历教育在校生比例超过一半已明显呈现出不利于学生就业、学院发展的弊端。2014年,学院出台《昌吉职业技术学院“十二五”发展规划中期调整方案》,高职在校生8000人以上,中职在校生5000人以上,成人教育2000人以上,今年,学院已启动十三五规划编制工作,办学规模将依据《章程》中办学规模 “不低于15000人,其中高职在校生10000人,中职3000人,成人教育2000人。可根据学院办学条件及社会需求逐步扩大招生规模”重新设计,中职必将大幅缩减,这也符合学院“以高职教育为主体,中高职教育一体化有序衔接,形成学历教育与非学历并举、职前教育与职后教育相结合、校企共建相互融通的立体化、多层次的办学格局”,立足昌吉、面向乌昌、服务全疆的发展目标。

(三)加强专业设置实用性

建立校企深度融合、工学紧密结合的教学模式是提升职业教育办学质量的必由之路,既利于学生增强职业技能,又利于学校增强办学活力,为社会培养下得去、用得上的合格技术技能型人才。而校企合作对专业设置也提出了要求,就是课程与专业设置必须实用,要紧跟产业发展、始终瞄准市场需求,根据社会经济发展需要的变化及时调整。

2001年学院成立之初,主要以工科类专业为主,随着多校合并,学院工、文兼备,尤其是20138月昌吉卫生学校并入,增加医药卫生类专业,使得学院专业门类更广,目前学院已由原先40多个专业增扩至目前的70多个专业。合并后专业资源丰富,但必须优化配置,避免重复,根据政校企合作办学需要以及当前以及今后发展趋势,学院《章程》以实用为原则将专业设置确定为“机械类、自动化类、电气控制类、建筑类、能源动力类、财务管理类、物流营销类、旅游餐饮类、医药卫生类、学前教育类十个类别的中、高等学历、非学历职业技术教育,并开展社会培训、鉴定业务”

学院目前已经成为全疆高职院校规模较大、专业设置紧密跟踪昌吉州支柱产业的区域经济发展不可或缺的人才培养基地。学院在学历教育之外,也不断提升社会服务功能,加大技能鉴定社会培训业务,因此成人教育也成为重要组成部分,《章程》中也已明确。

(四)改革机制体现创新性

在内部机制方面,《章程》明确了学院实行学院、二级分院两级管理体制。2014年,学院开始尝试二级管理模式,目前学院两级管理工作正在推进,学院本着重心下移、权责一致的原则,逐步赋予并扩大分院的自主管理权和突出二级分院的办学主体地位,在人、财、物等方面规范有序地赋予分院相应的管理权力,职能部门加大了服务、指导分院相对独立地自主运行。分院教师岗位、管理岗位、服务岗位的结构比例确定为77%15%8%,实行生均经费标准进行核拨,鼓励二级分院通过社会培训和鉴定增加收入,教师课时费标准、岗位绩效工资在学院相应标准的基础上可以在20%-30%范围内自主浮动。两级管理模式目前已初步显现出提高了整体管理能力与服务水平的优势。

四、联系实际  指导工作

《章程》的制定进一步明确了学院办学目标和发展定位,巩固和推进了学院各项改革,学院目前开展各项工作已以《章程》为基准,近期学院出台《依法治校工作实施意见》正是依据章程,贯彻依法治教和依法治校精神,使法治成为学院治理的基本方式,也明确将在依法治校的大框架下,依章落实技能型人才培养、技术创新、社会服务、技能文化传承的主体责任。

回顾学院《章程》制定,总体注重“既符合国家的教育法律、法规和上级教育行政部门制定的政策,又把握因校制宜,体现特色”的原则。在制定过程中对其中的重要事项进行了多次研究和部署,并充分发挥广大师生员工的积极性、民主精神和权利意识,集思广益,群策群力,广纳群智,形成《章程(草案)》。20153月底,学院将《章程(草案)》提交学院教代会,在充分吸收代表们的意见和建议后,经过完善,最终通过大会审议。

下一阶段,将报教育厅核准进一步完善内容,争取制定一部质量高、务实管用、经得起历史检验的《昌吉职业技术学院章程》,使之真正成为学院办学行为的基本准则和改革发展的基本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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